各村(社区)委会、派出所:
现将《连州市星子镇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4 年2月26日
连州市星子镇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安监局《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在食品药品“三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行动时间
2013 年12 月至2014 年12 月。
三、对象范围
派出所、工商所、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星子镇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俊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旺友(党委委员)
邓国能(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罗子龙(工商所所长)
唐文军(星子卫生院院长)
刘英亮(党政办主任)
何开顺(规划办主任)
何柏芳(农办主任)
黄周来(经发办主任)
成荣辉(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黄周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综合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针对“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大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行为。针对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
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突出乳制品、食用油、粮食等重点品种,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硬件水平和自检能力,落实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措施。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促进食品产业素质提高。
(二)整治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1、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厉打击在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化学功效成分和禁限用物质的行为;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强媒体广告监测,严厉查处药品虚假宣传行为。
2、针对重点产品开展整治。侵权假冒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涉嫌非法添加或冒充药品销售的产品,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的中药材、中药饮片。
3、针对重点环节开展整治。地下黑窝点,互联网制假售假,中药材生产流通活动。
4、针对重点单位和区域开展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销售场所,零售药店和相关生产单位。
(三)大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
1、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勤政为民教育,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倡导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食品药品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测认证等权力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整治纪律松弛、效率低下、失位缺位等突出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3、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以体制改革为契机除弊兴利,克服过去多头管理的体制弊端,整合充实监管力量,改善监管执法条件,确保有各级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改进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六、实施步骤
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2014年春节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2、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阶段(2014年6月底前)。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七、工作要求
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镇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委会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履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委会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加强行刑衔接。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推动建立食品药品民事赔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等制度。
四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