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属有关部门:
《星子镇进一步开展岁末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星子镇进一步开展岁末年终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连府〔2015〕2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粤赣高速河源和平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气体爆炸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定于即日起到2015年2月底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村(社区)委会、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以宣传贯彻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地方,突出道路交通(包括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水利、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进一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欧阳俊杰镇长任组长,何旺友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镇有关部门干部和村(社区)委会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经济发展办承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
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阶段工作,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完成专项行动既定目标任务。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更有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道路交通:镇治超办重点开展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并组织实施以接送学生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消防安全:镇消防办深入开展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施工:镇安监站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查。
4.餐饮燃气:镇消防办加大对饭店等场所使用燃气的检查力度,严防火灾事件的发生。
5.烟花爆竹:镇消防办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6.非煤矿山:镇安监站重点检查尾矿库、排土场、矿山开采坍塌、冒顶、防中毒窒息等措施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7.特种设备:镇安监站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8.学校安全:镇安监站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9.电力、水利安全:镇三防办重点检查山塘水库、电站水利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委会配合有关部分开展本辖区安全检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监察。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报有关主管部门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