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委〔2012〕87号
关于印发《瑶安瑶族乡组工干部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瑶安瑶族乡组工干部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已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瑶安瑶族乡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
瑶安瑶族乡组工干部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
一、基本职责
组工干部应正确认识其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自身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乡党委作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管理和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培训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4、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在乡党委领导下,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干部交流,使领导班子精干、高效,富有战斗力。
5、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和整顿,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7、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搞好干部审查工作。
8、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党费。
9、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0、配合党的纪委监察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
组工干部要按照上述主要职责,忠于职守,公道正派,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为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学习、调研、工作和廉政建设,全乡组工干部应共同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全体组工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时事政治,学习组织工作业务知识、现代政治、经济和科学知识等,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学习时间一般每周安排半天,每月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天。提倡组工干部在双休日参加专业性或学历性学习。
3、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读与写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倡组工干部勤思苦研,动笔撰文,学以致用。
(二)调查研究制度
组工干部应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内容,秉承改革创新精神开展调研工作。
1、选题拟定。
(1)确定调研方向。根据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初步调研方向。
(2)拟定调研方案。根据初步确定的调研方向,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内容包括:调研课题、责任人、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
(3)方案报批。调研方案报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后,下达给相关责任人。
2、组织实施。
(1)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牵头,组织成立课题组,召开课题协调会议,讨论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活动实施细则,做好责任细化分解。
(2)课题组成员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等调查形式,获取原始素材。
(3)对原始素材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炼观点,形成调查报告的初步框架,确定执笔人撰写调研报告。
3、成果转化。正式调研报告形成后,由课题组提出成果转化意见,经乡党委确认后行文执行。具体可采取以下四种转化形式:
(1)转化为制度政策。对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切实可行的调研成果,及时研究制定出相关制度、规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更好地改进、规范和指导实际工作。
(2)转化为领导决策。把调查研究中得来的材料、观点、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部领导,为组织工作的科学决策服务。及时将有关调研成果转化为领导讲话、专题报告、工作参考、情况反映等,直接进入领导决策系统。为领导集体决策提供预案、背景资料和参考意见。
(3)转化为宣传报道。对调研成果、特别是对转化为制度政策、工作意见和领导决策的调研成果要及时进行宣传,扩大调研成果的社会影响,促进调研成果在更大的层面、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指导和引导作用。
(4)转化为试点工作。根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摸索的规律、得出的结论以及推行的价值,举办工作试点,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调研成果,使其更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为在更大范围转化为决策制度提供经验积累。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逐级、对口向上请示报告的原则。组工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有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乡组织办请示报告,组织办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正职领导请示报告,待批示后即按批示意见办理。急办事项,可越级请示报告,事后应及时将报告的事项及处理结果报告分管领导。
2、组织办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的问题,若属于需要继续上报或属于其他业务科室工作范围,则由分管领导签送正职领导或其他领导审阅,经正职领导或其他领导审阅后,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向分管部领导反馈意见。
3、正职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对请示报告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答复,答复意见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对请示报告的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及时答复。如一时难以答复的,做好解释,明确答复时限。
4、对报告内容,一般予以保密。经乡党委决定应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l、组工干部对个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普通组工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
2、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为:
(1)本人及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办理情况;(2)本人买卖、出租住房和集资建房的情况;(3)本人及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4)配偶、子女经商或租赁、承包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情况:(5)本人认为应当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其他事项。
3、对于需要答复的事项,应及时将意见答复于组工干部本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
4、对报告的内容,不宜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5、凡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信访工作制度
1、认真登记。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单位、时间和反映的内容及要求要详细登记。
2、迅速呈报。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办要填好来信来访登记表,及时呈送有关领导阅批,做到重要信访不过夜。
3、及时转办。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将信访件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对不属于组织人事方面受理的来信来访,应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4、尽快结案。主要信访应尽快结案,结案报告应包括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如属申诉个人问题,应有本人对复查处理的意见。
5、信息反映。按季统计来信来访数量并综合分析,对组织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抓紧反映。
6、整理归档。对己结案件的个人中诉、呈报意见、领导批示、结案情况等原始材料,都要纳入归档范围,每半年整理归档一次,以备查询。
7、严肃纪律。对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别情况、妥善处理。严禁把群众揭发和控告的信访材料转交给被揭发和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扣压来信。
(六)联系点工作制度
1、组工干部原则上应联系一个工作点,定期保持联系,分类指导,每年在联系点上总结并推出1-2项对组织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
2、组工干部要深入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掌握思想动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反映基层情况和问题。
3、坚持每月安排到对口联系点一次,做到长年不断线,了解情况准确,解决问题及时,每年至少为联系点办1-2件实事。
(七)保密工作制度
1、全体组工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工作保密纪律,自觉做到;
(1)凡涉及未形成正式意见或虽形成意见但未公开的事项,经办人不得向外透露;
(2)凡涉及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配备、任免、调动等事项,未正式宣布前不得外传;
(3)乡党委议定的事项,参加会议的组工干部不得将会议讨论时大家发表的意见对外散步,更不能告诉有关单位或当事人。
2、凡违反本制度,泄密、失密者,要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对不听劝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者,要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八)廉政建设制度
组织人事干部要协助乡党委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分析解决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和汇报基层及本单位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情况。协助乡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大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带头执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
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中组部),不断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2、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结合理论学习,经常开展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考核和调整配备领导干部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4、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党风不正的苗头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严肃进行查处,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三、作风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业外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组织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组织人事工作更好地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全区组工干部应共同遵守以下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l、政治坚定,忠诚可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省、市、区委的权威,维护组工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党的干部政策和选拔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推荐和使用干部。如实反映干部情况,不持个人偏见,不意气用事,不隐瞒问题,不为跑官要官,为人正派,待人诚恳,处事公正。不听信、传播小道消息,不损人利已,不损公肥私。勇于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3、恪尽职守,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事严谨,认真负责。对组织交办的任务,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并创造性地完成。
4、甘为人梯,自觉奉献。以选准人、用好人为己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权位观、名利观、苦乐观,始终把党的事业和工作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饱满的革命精神和工作热情。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正确对待个人的升降去留,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5、谦逊待人,热忱服务。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树立组工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6、团结友爱,合作共事。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整体形象和声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热爱学习,积极进取。认真学理论、学业务、学政策、学相关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进取,争取一流。
8、遵章守纪,清正廉洁。严格遵守组织、干部工作纪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严守机密,守口如瓶。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吃请,不涉足灯红酒绿场合,不搞权钱交易,不以权谋私。对涉及个人及家庭、亲属的实际问题,不以组织名义办私事。
(二)工作行为规范
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1、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2、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3、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4、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5、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6、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7、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8、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9、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20、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三)业余生活规范
1、鼓励和倡导全区组工干部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下列活动: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及其他科学文化知识;
(3)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及各种竞赛活动;
(4)参加义务劳动、政策咨询宣传等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
2、禁止组工干部从事下列活动:
(1)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2)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信用卡、礼金、有价证券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3)公款旅游;
(4)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5)个人经商开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等营利性活动以及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开办企业提供变利和优惠条件:
(6)参与赌博、接受异性按摩等色情服务,观看、传播淫秽影视录像、书画和淫秽表演:
(7)从事宗教、迷信等封建活动;
(8)参加非法政治组织、团体,从事非法组织活动,结交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
(9)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其他各种行为。
3、组工干部应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业余时间活动情况、思想状况及个人生活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监督。
4、组工干部之间要相互监督,对他人在业余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义务向分管领导或上一级组织部门通报情况。
5、分管领导应经常同普通组工干部交心谈心,沟通思想,掌握了解业余时间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组工干部业余时间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中共瑶安瑶族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