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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扎实推进依法治乡,确保瑶安稳定和谐


来源:连州市瑶安乡 发布时间:2012-06-27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和经济政治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事件数量明显攀升,且呈现出新的特点,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为全面了解影响我乡农村和农民稳定的主要问题和农村矛盾纠纷现状,认真研究破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平安瑶安”建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领导下,乡人大办组织水利、农业、林业、国土及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深入到群众家中走访调研。通过深入基层的了解,收集新农村时期存在的矛盾,并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从而对解决新形势下影响农村和弄稳定问题及对策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一、典型案例
    瑶安乡洛阳村委会某村村民陈某与欧某两家住房是相邻相隔10公分,因两家发生口角,陈某将自己70多平方的住房天面平台水全部排去欧某相邻的北墙,造成下雨天欧某家全屋湿透,当时欧某申请瑶安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重新整好围水栏。事隔两年,陈某再次把与欧某相邻的围水栏拆去,雨天时雨水再次倒向欧某的北墙,经洛阳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欧某再次申请瑶安司法所调解处理。瑶安司法所与村委会干部一起联合调解两次未果,2011年5月28日,再次到该村调解,陈某提出自己现在有病无法劳动,不能整好围水栏,司法所及村委会干部听闻,提出由陈某购买材料,由我们帮陈某围好围水栏;并教育陈某其住房天面雨水应排向东面,这样对自己及邻里的住房都没有带来影响。就这样感动了陈某及在场村民的心,陈某当场答应购买材料,最后在调解人员两个多小时的劳动,就把围水栏重新围好,这样又解决好两家人邻里排雨水的纠纷了。
    经过多年普法工作的努力,现在在群众中能形成有纠纷找司法所,不会自己麻木的用武力解决。发现矛盾,乡综治维稳中心反应迅速,联合国土部门相关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妥善的解决了群众之间的矛盾,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组织有力
    乡党委、人大、政府始终把依法治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团委、妇联、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照瑶安乡“五五”依法治理、“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努力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确保普法到位
    在落实五年总体规划中,结合本乡实际,充分发挥乡党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学校等这几块阵地,分层次、分等级抓好培训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形成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在培训人员方面,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以乡党委中心学习组形式开展党委、政府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府自身的法律素质。通过不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自学法律读本等形式,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教育。同时还多次组织企事业经管人员、村“两委”干部、中小学生、外来暂住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根据组成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他们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二)在培训内容方面,重点抓好《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民事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法》、《道路交通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与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等,促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在培训方式方面,做到灵活运用,形式多样。乡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制定了相关的培训形式,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采用中心组学习的方法,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在校学生采用法制讲座的形式,外来暂住人员则由警务室及用工单位负责教育的形式,在对待一般群众的教育上,则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窗、黑板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示范点创建活动方面,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瑶安乡“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使法律法规常识送进机关、送进乡村、送进学校、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取得成效。一方面,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每学期开展两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乡民族学校以及5个村完小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另一方面,在5个行政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在全乡开展“民主法治镇”创建活动,力争用五年时间达到创建基本要求;再是,在全乡企业、学校、单位、行政村中,切实开展“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评比活动。
    3、多管齐下,强化落实,确保依法治乡取得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渗透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善于运用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处理解决政府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行重大问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未出现过因决策不当影响瑶安经济发展。
    三、存在问题
     1、少数群众个人利益至上。农村少数人不是积极转变观念,适应改革,依法办事,依照程序反映问题和困难,而是错误地认为靠正常程序反映解决不了问题,只有把事情闹大,才能让党委、政府引起重视,才能解决问题,抱着小农意识中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传统观念,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无理取闹,不断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其行为缺乏法律、规则和道德约束。
     2、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缺乏政治敏锐性。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不能及时关心群众疾苦,对矛盾疏导化解不到位,导致有些矛盾平时表现不突出,但怨气日积月累,一旦“点火”,一触即发,往往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纯被动“灭火”。有的干部基本素质较低,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依法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对正当要求也漠然处之,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直至酿成严重事件、群体性事件。
     3、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个别基层组织存在凝聚力不强、工作能力低下、村务、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处理问题时主观性大,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失去了群众信任,与群众之间呈现对立局面,出现问题时不管不问,或一味上缴,甚至参与鼓动,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4、宣传解释工作不深入。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群众产生抵触心理,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少数群众不知道用法律手段解决,只想一味蛮干,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聚众上访闹事。少数农村干部片面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真正认识到正确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
    四、建议及对策
     综合分析农村和农民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产生原因,要预防和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部门的监督下,成分运用法律武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1、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执政水平。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听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二是要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规处理行政事务,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尤其是要抓好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法律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注重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从加强基层调解入手,把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2、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群众利益。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城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补偿、搬迁等问题,群众要求条件较高,处理不好就可能引起集体上访。因而在追求经济效益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时刻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是解决和预防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的长久之计。二是要统筹发展,夯实化解矛盾的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异和贫富差距,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营造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氛围。虽然农村近年来发展较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在教育、医疗、水电、通信、交通等方面,都与城市存在巨大差别,造成农民心理不平衡,农民不满情绪日增。因此,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和贫富差距,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是解决和预防群众集体上访发生的基础。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级组织要采取各种形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教育群众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且要注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群众遇事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政策办理,而不是采取激进的方法,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一是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开展依法治村同健全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让群众充分享有知事权、议事权、决事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把村级基层调解组织作为农村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强化其调解职能,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工作,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三是要密切配合,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对内部出现的矛盾纠纷,在所属辖区调解部门积极工作的基础上,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出现在不同单位和部门间的纠纷要搞好相互协调与配合,主动沟通情况信息;对于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瑶安瑶族乡依法治乡办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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