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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7 10:48:4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政府2号办公楼11楼

政府服务热线:0763-6318085

传真:0763-6318085

邮编:513400

邮箱:qylztjj@gdstats.gov.cn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行政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现代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监测与分析。

(六)组织协调各镇(乡)、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并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建立现代产业和服务业统计工作,逐步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镇(乡)、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协调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十)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调安全部门和保密部门抓好涉密防范工作。

(十一)开展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小微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等调查工作。开展统一核算和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新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十二)完成连州市委、连州市政府和清远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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