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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


来源:西岸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9 14:43:3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40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679元/人/年。

二、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2024年12月31日

三、待遇保障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外办理参保缴费的,设定待遇等待期,缴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四、缴费方式

★已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人,请于10月15日前确认账户状态正常,并将足额资金存入代扣银行账户中。

★新参保人员应先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居民医保可以线上代他人参保、停保、缴费;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线上代近亲属缴交居民医保费用。

(一)线上缴费:

1.移动设备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医保”“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2.PC端: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二)线下缴费:

1.税务服务大厅;

2.协议代扣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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