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11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瑜带队到连州市调研“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
调研组先后前往建滔产业园、西岸镇农贸市场和河田村委会进行考察,现场查看了“光伏+建筑”建设情况。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连州市人民政府举行了座谈会,听取了连州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二是明晰实施路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居民建筑等光伏协同发展;三是严格风貌管控,光伏项目应与建筑风貌、地域特色相结合;四是保障措施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能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