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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4:58:0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多报合一”年报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4年度报告。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4年度报告,也可以提交纸质年度报告的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

  (一)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逾期未报送的,将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的年报工作,相关经营主体在年报报送中遇到问题,请登录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qylzscjd/gkmlpt/index)“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年度报告填报须知,也可直接到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南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6625856;

  北门市场监督管理所6626447;

  东陂市场监督管理所6269132;

  龙坪市场监督管理所6210230;

  星子市场监督管理所6351351;

  九陂市场监督管理所6601669,

  局机关信用风险监管股6637021。

  特此公告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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