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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09:44: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自2025年7月1日起,清远市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等8类门特病种实行选点就医管理。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门诊特定病种选点”模块或就近到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选择清远市范围内2家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按规定报销。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市内非选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特病种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市外就医无需选点,按规定报销

  请已办理8类门特病种备案且在清远参保的市民朋友尽快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选点业务,以免影响医保待遇。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医保政策,请拨打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直:0763-3383483、3376210;

  清城:0763-3379635;

  清新:0763-5817270;

  佛冈:0763-4290693;

  英德:0763-2233923;

  阳山:0763-7803160;

  连州:0763-6676846;

  连南:0763-8661043;

  连山:0763-8716722。

  感谢各参保人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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