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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连市监送告〔2026〕4号)


来源: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05 16:41:3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本局于2026年2月5日依法对连州市昱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下述列表12家市场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该12家市场主体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

  连州市昱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户市场主体连续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属实,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该11户合作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该11户合作社的营业执照。

  太皇膳品(连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属实,属于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太皇膳品(连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吊销太皇膳品(连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连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请上述12家市场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岳琪、彭松龄      联系电话:0763-6269966

  联系地址:连州市东陂镇新华路36号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附件:2家市场主体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列表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书

  连州市昱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1号

  连州市西岸冲口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2号

  连州市西岸镇冲口惠民农资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3号

  连州市西岸镇石马雷竹农民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4号

  连州市西岸镇石兰村兰鹅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5号

  连州市金秋种养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6号

  连州市西龙金银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7号

  连州市西岸镇黄家洞种植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8号

  连州市杜辉蔬菜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29号

  连州市森有种植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30号

  太皇膳品(连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连市监处罚〔2026〕31号

  连州市冲口达河种养专业合作社

  连市监处罚〔202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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