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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医保部门实施诈骗的特别提醒


来源: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24 16:13:1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广大参保群众:

  近期,我市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虚拟医保热线电话冒充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医保账户异常”“医保待遇暂停”“医保报销退款”“医保卡暂停使用”等为由,通过虚拟医保热线电话、短信等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已造成部分群众财产损失。为切实守护大家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郑重提醒如下:

  一、了解骗子常见手段,提高防范意识

  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诈骗,需特别警惕:

  1.以“医保账户存在异常消费、被冻结或即将停用”或“领取医保补助”为由,诱导群众提供身份证号、医保账号、银行卡信息等敏感资料;

  2.声称“可协助办理医保报销退款、补缴医保费用”,要求群众转账至指定所谓“安全账户”“资金监管账户”;

  3.发送虚假医保官方链接、二维码,诱导群众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等,盗取账户资金。

  二、牢记官方办理规则,杜绝盲目操作

  1.医保部门绝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现场方式,要求群众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更不会引导群众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汇款;

  2.医保账户信息变更、医保个账一次性支取等业务,仅可通过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及官方授权经办渠道办理;

  3.若对自身医保账户状态、待遇资格存在疑问,请直接拨打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热线电话、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或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核实,切勿轻信陌生来电、信息;

  4.若不慎接到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的疑似诈骗电话、信息,千万不要进行转账等影响资金安全的操作,要尽快到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核实。

  三、及时留存证据线索,依法妥善处置

  1.若不慎遭受诈骗,请第一时间留存通话记录、短信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

  2.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同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清远市医保部门始终坚守为民服务宗旨,所有业务办理均严格遵循官方流程和规范。请广大参保群众提高警惕、相互转告,坚决抵制各类诈骗行为,共同守护好自身的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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