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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湖北抵清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来源:本网-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7 09:57:1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湖北抵清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湖北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湖北抵清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近14日内有湖北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清后应第一时间扫以下二维码登录“粤康码”主动申报个人入清信息。

二、来自湖北非武汉地区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抵清后不需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但抵清后14天内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报告用人单位或社区“三人小组”,除正常上下班外,不得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返岗前,用人单位应加强岗前安全培训,增强健康防护意识。

三、来自湖北未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或来自武汉地区的抵清人员,需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由用人单位或社区“三人小组”负责监督落实。

四、仅经过湖北来自国内除湖北以外地区的抵清人员,身体如无异常,无需开展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但抵清后14天内除正常上下班外,不得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五、所有来(返)清人员,如出现发烧、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查。

六、上述人员不主动申报近14日内湖北旅居史或不配合开展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到处走动,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带来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不按规定申报人员信息的,按刻意隐瞒疫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结束自行废止。以往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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