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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连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1-04 17:18:2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文

 

 

连人常〔201719

 

 

关于印发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的通知

 

连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准连州市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决议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71229

附件

 

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连州市2017年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决议

 

20171229日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初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连州市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抄送: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府办各镇(乡)人大,本会机关委办。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1229日印发

 

 

 

 

 








 

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9日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连州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次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7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64,642万元。年度执行中,由于受:一是宏观经济下行。受市场需求不足等不利经济因素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面临发展困境,处于低迷局面难以短期改变;二是国家政策变动。国家和省市频频出台“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受“降成本”、“营改增”等重大财税政策调整的影响,如2017年1月起调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目前申报和扣减征税端口正在进行调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时不能申报扣缴,导致同比减少2,400万元;三是从2016年起省财政厅已经对市县收入质量进行考核,该考核为年度考核,以2014年为基期年,对市县非税收入可比增长率超过规定上限的,按超过上限金额的相应比例上解省级财政,并将考核结果向全省进行通报。2016年我市非税占比为47.26%,今年我市非税收入占比持续居高不下,1-11月份非税收入占比仍为42.29%。为此,我市已被省财政厅通报批评,要求我市必须优化收入结构,压缩非税占比,提高税收比重等三方面因素影响, 预计难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为确保我市不被省财政厅扣减既得利益,以及今后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因此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2,707万元, 同比增长0.69%,可比增长2.58%,比年初预算收入调减1,93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7,750万元,同比增收4,907万元,增长14.94%,非税收入24,957万元,同比减收4,475万元,下降15.20%,非税占比重39.8%。具体调整情况是:

(一)税收收入调减4,267万元,具体调整项目:

1、增值税收入预算调整为15,4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88万元;

2、营业税收入预算调整为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

3、土地增值税收入预算调整为2,2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3万元;

4、企业所得税收入预算调整为5,1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45万元;

5、个人所得税收入预算调整为9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6万元;

6、资源税收入预算调整为8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9万元;

7、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预算调整为4,08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7万元;

8、房产税收入预算调整为1,4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95万元;

9、印花税收入预算调整为52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万元;

10、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预算调整为51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88万元;

11、车船税收入预算调整为6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5万元;

12、耕地占用税收入预算调整为29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07万元;

13、契税收入预算调整为5,20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67万元;

14、烟叶税收入预算调整为3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6万元;

(二)非税收入预算调增2,332万元,具体调整项目:

1、行事收入预算调整为7,2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45万元;

2、罚没收入预算调整为2,73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万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调整为1,3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60万元;

5、捐赠收入预算调整为1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0万元;

6、其他收入预算调整为9,7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97万元;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9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2万元;

8、排污费收入预算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69万元;

9、教育费附加收入预算调整为1,8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9万元;

10、地方教育附加收入预算调整为8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3万元;

12、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预算调整为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万元;

1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1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

12、价格调节基金预算调整为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为确保预算平衡,需要减少年度预算总支出 1,935万元。收入减少导致的支出缺口主要在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我市回收的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主要支出项目的调整如下: 

——农林水支出预算调整为64,73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35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预算收支调整方案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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