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8年连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的决议
来源:连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15:44:0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连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草案)的报告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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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清财预〔2018〕94号)文件,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63,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000万元,较去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00万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3,938万元(一般债务16,203万元,专项债务37,735万元),未突破我市债务限额。
附件:《关于下达2018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清财预〔2018〕94号)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