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大路边镇升泰硅灰石发展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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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大路边镇升泰硅灰石发展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大路边镇升泰硅灰石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大路边镇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容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扩建后开采硅灰石1万t/a、大理岩5万t/a,总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运营期:(1)矿坑涌水:矿区矿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其各项指标的浓度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标准中的较严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可直接回用于生产、消防和绿化,多余部分直接外排至周边山沟。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后再汇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一级标准,排至周边山沟。 (3)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道路清洗水、挖采矿石喷洒水、潜孔钻用水、爆破后喷雾洒水和出场车辆轮胎冲洗水等,均采用矿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回用水。 废水采取隔油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后排放至周边山沟;矿坑涌水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是粉尘废气,主要来自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穿孔、爆破、集堆、铲装工序;另外,项目还产生交通运输汽车尾气以及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等大气污染源。治理设施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湿式打眼;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食堂油烟废气需新建静电油烟机处理,并抽至天面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需新建净化及排放系统,并引至房顶高空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凿岩机、钻机、爆破、空压机、通风机等设备。其中位于井下的爆破、凿岩机、钻机等地下噪声源,产生于地下矿井密闭环境中,经距离衰减后并不影响地面声环境。为减小车辆运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或避免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主要采取减振、隔声、绿化、采用低噪声设备减低噪声。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1)采矿废石、渣土:矿区不设置废石场,全部回填至现有采空区。此外,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石开采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土和渣土,不设置渣土场。(2)生活垃圾:扩建后员工人数为50人,均在厂内食宿,每天每人产生生活垃圾按1kg计,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吨。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残渣、废纸等,托运至环卫部门收集点。(3)沉淀池沉渣:扩建后项目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将产生沉渣。沉淀池的沉渣需要进行定期清理,其主要成分为砂砾、土以及少量碎石,清理出来的沉渣可外卖做道路填筑材料。(4)废雷管:爆破由连州市当地的爆破机构组织和提供炸药,扩建后每年产生的废雷管等危险品约0.8吨,为危险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均由爆破公司代为处理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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