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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新连砂场年产6.6万吨成品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04 09:03:1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新连砂场年产6.6万吨成品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新连砂场年产6.6万吨成品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新连砂场

建设地点:

连州市龙坪镇牛头山村S259线旁

环评机构:

广州市水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条成品砂加工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6.6万吨成品砂。项目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1)施工作业废水

施工作业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废水、场地冲刷废水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其中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废水、场地冲刷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不能直接排入水体中,应根据其废水量设置相应的沉砂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施工过程中为保持车辆和场地清洁,需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场地进行冲洗。施工单位应在场地内建设废水隔油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该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少,可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施工中应加强管理,减少混凝土拌合过程、养护中多余废水的产生,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抑尘或绿化灌溉。施工期废(污)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粪便污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该部分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因此,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1)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其主要来自灰土的拌和及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机械作业过程中扬起的灰尘。项目场区空地范围较大,材料运输及堆放方便,所经路线的周围村民较少,所以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路线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工程的施工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将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减低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扬尘。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⑤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燃料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料废气量较小,排放点分散,且影响是具有时效性,影响是暂时的,项目周围主要是空旷场地,环境良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本工程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在总体上对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建议施工单位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①原料堆场扬尘

对于原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主要通过从源头及发生条件上控制,采取增加对原料堆场洒水频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

②破碎、筛分工序粉尘

原料在输送、装卸、堆存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同时成品在运输、装卸、堆存等过程也会产生扬尘,该两部分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要求该过程用洒水,用布盖住原料抑尘的措施,其浓度可得到有效控制。

① 厨房油烟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到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经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油烟排放浓度≤2.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90dB(A),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采取限速、禁鸣喇叭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为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产噪大的挖掘、填埋、平整等工程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操作高噪机械,禁止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规定。(2)在施工进度上,要适当组合搭配,避免高噪设备同时在相对集中的地点作业,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数量,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点;闲置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路基施工阶段,应针对振动式压路作业提出监控措施或替代作业方式。(3)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机械建立简易声屏障(如用塑料瓦楞板等),必要时,在高噪设备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和隔离震动部分,使场界噪声低于相关标准限值。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适时维修,特别是松动部件和降噪部件。(4)在声源和敏感点之间设置障碍物如土堆、料堆、挡板或利用其它材料来延长声传播距离或改变传播方向,增强噪声的自然衰减。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运营期生产设备均采取减震隔声、厂区设置围护结构、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后,随着距离的衰减,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a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工程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各类建筑材料碎片、碎砖头、废水泥等。施工固废的堆放不仅影响林地景观,而且还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问题,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及时处理,其中弃土弃渣可用于回填,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外,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另外,施工中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类、食物残渣等,这部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处置。对于生活垃圾应配置垃圾桶,定期外运,并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垃圾场处理处置,严禁任意抛洒、任意掩埋等。

施工期项目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减小,通过积极有效的施工管理,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沉淀池沉渣和生产废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堆渣池,定时清理,外卖给建筑公司做建筑材料使用。

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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