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220千伏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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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220千伏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 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线路途经连州市星子镇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塔基占地面积约2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29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包括:(1)线路工程:本期新建一回220kV单回架空线路,自在建220kV连州变电站至星子200MW光伏升压站,线路总长约1×4.5km。(2)变电工程:在220kV连州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不需要另征用土地。线路主要经过清远连州市星子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喷洒降尘和绿化;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庄农户的厕所内,用于浇灌菜地,周边绿化。 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机械和机动车尾气、地面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防治:1、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2、在施工区及运输路段洒水防尘;3、运输的材料和弃土表面加盖篷布保护,防止掉落;4、对出入工地且车身、车轮粘有泥土的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泥土被带出污染公路路面。 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排放。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音设备在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隔振垫,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其噪声水平。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运营期:主要为导线噪声。通过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对运行噪声源强予以控制。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并及时按当地有关规定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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