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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西岸镇中心卫生院新建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26 09:04:5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西岸镇中心卫生院新建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中心卫生院新建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西岸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

连州市西岸镇二广高速西岸出入口对面地块

环评机构:

湖北省贝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7537.45m2,总建筑面积6818.07m2。医院设置科室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口腔科、传染科、医疗保健科、医技科等。本项目建设后设置床位66张,预计门诊155人次/天,医院职工共97人(其中医护人员92人、后勤人员5人),设置一台400kw备用发电机。总投资379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同洗衣废水、门诊病人用水和住院病人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中的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西岸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1)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2)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北面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给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及周边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分开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各项固体废物分类妥善收集,不会对项目内部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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