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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16万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1 09:35: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16万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16万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内

环评机构:

湖南崇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内,主要依托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占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9732m2,总建筑面积为19987.96m2。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年产30万吨石英砂和16万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超白石英砂生产线的废水和选矿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均依托现有的“絮凝沉淀+斜管浓密机”处理;石英砂生产线的洗矿废水进入泥水分离斗进行泥水分离,生产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陶瓷压滤机压滤;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浮选精砂、酸洗粗砂及酸洗精砂生产线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50m3/h)。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上述处理后,均输送至回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超白石英砂生产线和石英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水雾喷淋和旋风布袋除尘器,外排的颗粒物(石英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采取设备减防震、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尾砂和沉渣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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