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风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龙坪镇龙坪村大寨岭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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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风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龙坪镇龙坪村大寨岭生猪养殖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风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州龙坪镇龙坪村大寨岭村白石岭地段 |
环评机构: | 广东梓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存栏母猪15028头、公猪290头、育肥猪80701头、哺乳仔猪18574头、保育仔猪35292头,年出栏肥猪30万头。占地面积约为1533333.33平方米(2300亩),建筑面积约为405656.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4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厌氧反应+两级A/O+深度处理系统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其他地区标准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的严者,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经密闭处理,并设置抽气口,安置集气管道,由抽风系统将污水处理的臭气进行密闭收集后经生物喷淋除臭工艺进行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由发酵罐自带臭气收集系统及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害化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两套“生物喷淋除臭系统”处理后再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沼气燃烧尾气经脱硫处理后通过不低于8m排气筒直接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烟气过滤装置过滤后通过管道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 猪粪、污泥、粪渣在有机肥车间中的粪便发酵处理机内进行发酵处理,最后作为肥料外卖;猪尸体和胞衣在有机肥车间采用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最后作为肥料外卖;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至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厂家更换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自行分类后清理到附近村庄的环卫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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