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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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110千伏清远连州西江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星子镇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西江风电升压站至星子光伏升压站110kV线路1回,新建线路路径全长22km,采用单回架空架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线路巡检人员在巡检及检修过程中的少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利用线路沿线居民房屋内设施处理。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行期做好线路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在项目运行期,线路检修人员在定期巡检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线路废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线路废材回收处理。 电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升压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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