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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文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7 16:51:1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文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文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文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文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12-01-01、12-01-01-02、12-01-01-03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括1#厂房1层、2#厂房1层、3#厂房1层、办公楼5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计划建设8条生产线,其中1#生产车间(1 #厂房)含2条树脂瓦生产线,其中2#生产车间(2#厂房)含6条树脂瓦生产线,年产树脂瓦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车田水。

大气环境影响:

颗粒物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经收集后由碱液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破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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