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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0-08 16:31: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10-08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根据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10月08日至 2024 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

环评机构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民族工业园14-07-01-01、14-07-01-02地块,占地面积31227.21m²,建筑面积18973m²,生产规模为年产功能母粒2万t(其中环保钙锌稳定剂6000t、钡锌稳定剂2000t、PVC复合加工助剂2000t、碳酸氢钠改性发泡剂4000t、功能助剂母粒2400t、发泡剂母粒3600t)、2.0万吨新型发泡材料(其中PP\PE\PET发泡型材12000t,PP\PE\PET发泡板材8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方面,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板或围栏;施工场地内应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原辅材料、土壤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装载时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经常清洗运输车辆轮胎及底盘泥土。

2.施工废水截流后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方面,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器械与设备,并做好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源强;②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以及休息时间禁止施工;④在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少噪声影响。

营运期:

1.废气方面,分级过筛/气流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挤出造粒工序、实验工序废气和基础发泡造粒工序废气,均采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

3.噪声方面,通过采取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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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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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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