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人民医院肿瘤治疗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11 09:14: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人民医院肿瘤治疗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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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人民医院肿瘤治疗综合楼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洋湄路3号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人民医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扩建一座地上6层、地下2层的肿瘤综合治疗楼,配套87张床位,拆除现有污水站并重新改扩建。规划用地面积1195.3平方米,其中肿瘤综合治疗楼用地753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用地442.3平方米。肿瘤综合治疗楼总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总投资11421.83 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感染楼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经地埋式“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消毒”污水站处理后排入连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站恶臭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