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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14:43:0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

建设单位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连州市四方井,经高车墩、白云村、沙洲村、满竹洞、满地村、家具工业园;利用该线扩宽改造;止于路线终点兴连大道北与G323线平交处。路线全长5.217km,道路宽度为22.5m,道路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总体、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照明工程及交通沿线设施等。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创蓝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
2.施工期采取有效的抑制扬尘措施如施工围挡和防尘网、路面硬底化、现场降尘、裸露地块材料覆盖、使用商品沥青,现场不设搅拌站等。
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车辆的运输途径,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布局。运营期加强管理、采用平整沥青路面、设置车道隔离绿化带、预测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加装隔声窗。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土石方获得批准后运送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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