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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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龙坪镇新圳(原755地质队住宿区)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碳酸钙的加工生产活动。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租赁周边已建成的厂房、宿舍、办公楼等,增加44948.18m2用地,总占地面积为45548.18m2,建筑面积为16797m2 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万元,改扩建年产34.3万吨碳酸钙粉和3.6万吨碳酸钙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作为厂区绿化,不外排。2、施工期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因工程施工量不大,同时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在短时间内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只要注意施工机械的操作,避免突然加速和超载,减少冒烟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有的声源可达90分贝以上,对人的听觉有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设备使用属间歇性的,只要按规定时间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其噪声影响可明显减少,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为减少噪声对周围敏感人群的影响,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施工应确保项目边界的声级不超出55dB(A)。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0kg/d。生活垃圾装收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处理,纳入城镇垃圾清运系统。建筑固废包括木材、废钢材等可再利用的废料全面回收利用,以节省资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破碎、磨粉、包装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材料露天堆放和运输产生的扬尘。因而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拟采用脉冲布袋集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经过大气扩散以及项目区内的绿化阻隔、吸收后边界可以满足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于原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和卸料粉尘可采用洒水等方法处理;对于运输产生的扬尘可采用路面清洁、洒水等方法处理。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项目边界可以满足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对高噪声源进行防振、隔音、消声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噪声再经植物吸收后,正常情况厂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项目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处理全部作为建筑材料用于厂区堆土场填高。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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