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龙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环保局二楼技术管理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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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州市龙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副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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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连州市永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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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省连州市龙坪镇国营林场新丰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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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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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处理畜禽养殖产生的猪粪,用于生产有机肥。总投资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预计年处理猪粪3万吨,生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6000m2,主要建筑物为2栋生产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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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租用的厂房为原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猪粪区域处理中心的厂房,现为空置厂房,施工期仅需要安装调试设备,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并且影响时间短暂,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期影响就会消失,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少。 运营期|:(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发酵车间产生的臭气的主要厂房为NH3和H2S,因为发酵车间密闭,所以绝大部分被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1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仅有少量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项目颗粒状有机肥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工艺粉尘,大部分被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沉降室+水膜除尘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2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工艺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项目燃烧机使用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为生产线供热,燃烧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3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9)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为原料用于发酵工序;水膜除尘装置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初期雨水经自然沉淀后用发酵用水、水膜除尘补充水和车辆冲洗用水,多余的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山林灌溉。因此,项目无外排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影响:项目运营过程所产生的噪声位于室内,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经距离和障碍物衰减后,场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产生员工生活垃圾和生物滤池污泥交由环卫处理;除尘器粉尘和燃烧机炉灰作原料回用。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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