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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27 16:24: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20191127日至20191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环保局二楼技术管理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州市九陂镇南石塘村枇杷山坳

环评机构: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占地约为51.51(34305.66m2,总建筑面积为4372.2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无害化处理车间、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372.2 m2厂区绿化面积2000 m2,本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和饭堂项目建成后将达到日处理83.3生产线本项目采用生物降解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粪污尾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地基开挖和铺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暴雨地表径流还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和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的泥沙,而且还会携带水泥、油类等各种污染物。可见,施工过程的废水和污水如果处理不当,对周围环境会有影响,尤其是暴雨时更应引起重视。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新建一个临时沉砂池沉淀池用来处理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用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附近菜农灌溉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挖方时应边施工边清运,填方时应做好压实覆盖工作,各类施工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不设土方临时堆放点,以减少因雨水冲刷浮土造成地表径流中悬浮物的量,避免对市政排水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在厂房和附属设施等建设过程中,因土方挖掘、堆积、回填和清运,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装卸过程中会有部分抛洒,经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碾压卷带、形成部分细小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污染环境空气。同时,道路施工及运送物料时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也会污染周围环境。扬尘的数量与物料颗粒粒度、物料的含水量以及环境风速的大小有关,颗粒越细,含水量越小,风速越大,则进入空气的粉尘越多。施工中所用的石灰、水泥等材料颗粒很细,因而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就很容易引起扬尘。

为降低扬尘将对施工场地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项目拟通过划定施工作业区、设置围墙、棚式贮存物料、场地洒水、硬化道路、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具体如下:施工过程土方扬尘控制措施:

①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贮存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包装破裂产生扬尘;

② 干燥季节要适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③ 施工内部工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水雾喷洒降低施工场地扬尘、配置文明施工等措施放置扬尘造成影响。

④ 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经理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完善排水设施,防止进出车辆泥土粘带;

⑥ 施工期使用混凝土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石灰及拌石灰土。

(1) 车辆运输扬尘控制措施

① 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采用封闭的运输车或经过改造的可以封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洒落;

②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被运物料不得含水太多,造成沿途泥浆滴漏,从而影响道路整洁,建筑固废必须及时清运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

③ 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镇道路环境;

④ 妥善合理地安排工地建筑材料及其他物料的运输时间,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⑤ 施工现场带路要做到坚实路面,经除清扫路面,定时适当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综上,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扰民是施工工地最为严重的污染因素,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分析,项目所需设备、机械数量少。本项目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国家标准:

①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电锯等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吸声材料,降低噪声,使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地建筑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②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

③ 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拆卸模板时要防止模板相互撞击噪声扰民,要文明施工。

④ 施工期作业噪声主要由平整土地、开挖土石方、车辆运输机建设临时道路等过程产生。噪声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也将停止。噪声的污染程度与所使用施工设备的种类机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有关,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疏通道路、控制运输时间,减少鸣笛,降低车辆阻塞等方法减轻其影响。各类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水平为95-105dB(A),噪声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且项目区200m内无敏感点,因此,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固体废物影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析,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剩余的废弃建筑材料(包括废钢铁、废纸皮等)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余泥、渣土少,于项目的回填及种植花圃。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应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或工程弃土处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种垃圾。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汇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无害化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H3H2S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对收集得臭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米排气筒G1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H2S≤0.33kg/h、NH3≤4.9kg/h),对环境影响较小。无法捕集的NH3H2S经加强车间通风和管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H2S ≤0.06 mg/m3、NH3 ≤1.5 mg/m3),对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启用,使用频率低,产生的燃油废气(SO2、NOx、颗粒物 )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所产生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汽车运输噪声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声级约60~85dB(A)。在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有强噪声源的车间,做成封闭式维护结构,利用墙壁,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声和吸收,尽可能屏蔽声源,车间门窗要按隔声门窗要求处理,要求隔声量大于25dB。房内表面采取吸声处理,以降低混响声。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衰减到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及时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专门的污泥处理单位清掏、外运至卫生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废UV光管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经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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