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兜好兜牢民生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政补助金发放情况
1.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养育、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1)城乡低保:我市于2024年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1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70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1元。2024年12月我市共有低保5636户10432人(其中:城镇低保共343户490人,农村低保共5293户9942人),1-12月发放低保金6257.0246万元。(2)特困供养: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45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61元,比上年提高0.55%;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12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70元,比上年提高3.8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2024年12月有特困供养人员3439人(其中:城镇特困157人、农村特困3282人),1-12月发放特困供养金4611.9645万元。(3)孤儿生活保障:我市于2024年1月起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359元提高至1484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2017元提高至2295元,我市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1484元。截至2024年12月份,全市在册社会散居孤儿有3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257人,其中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256人,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1人,2024年1-12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7.8188万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476.3916万元。(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提高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195元/人·月提高到202元/人·月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61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2024年12月份我市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449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56人;2024年1-12月发放两项补贴合计4660.5786万元。
2.按时发放其他民政专项资金:(1)临时救助:2024年1-12月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86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2.1583万元。(2)高龄津贴:截至2024年12月,我市共有13697人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89岁11781人,90-99岁1854人,100岁(含以上)62人。1-12月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732.56万元。
(二)养老服务重点建设工作
1.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印发了《关于实施2024年度连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10月底前全市已完成适老化改造530户。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规划期间清远市下达的982户改造任务。
2.积极推进市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已建成1家市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以及12个乡镇均已建成1家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上门服务、文娱活动、政策宣传等服务,并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衣食住行医等,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3.积极开展“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已建成14间长者饭堂,包括连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长者饭堂、连州镇爱民路长者饭堂配餐点(长盛饮食)以及全市12个乡镇各1间镇级长者饭堂,乡镇长者饭堂覆盖率达100%。连州市采用政府运营、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或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服务等方式,依托餐饮企业或养老服务中心场所,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4.启动连州市颐养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切实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我市筹划开展连州市颐养中心建设项目,满足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项目选址位于连州市妇幼保健院翠仙路旁,占地面积为18533平方米(折合27.8亩),提供养老床位498张,配套修建51个停车位和连州市颐养中心周边300米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委会同意,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加快进行施工图纸深化设计。
5.加快落实连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共新建(或改扩建)18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设护理型床位600张,床均面积为30平方米,单个机构为地上2-4层建筑,项目实施工期为2024年12月-2026年6月。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编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目前正在积极申请专项债、超长期国债以及上级民政资金等。
(三)日常工作情况
1.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24年1-12月,连州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其中站内受助人员40人次,站外救助20人次,护送返乡救助3人、家属或救助站接回4人,寻亲成功1人。
2.收养工作。2024年以来,共完成收养登记办理3宗。
3.社会组织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我市成立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50个(社会团体80个,民办非企业70个)。
4.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2024年度报请连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道路共853条,全量完成街路巷命名任务并按规定进行了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备案和公告。
5.“乡村著名行动”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2024年连州市东陂镇为省民政厅确定的“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督促和指导东陂镇做好地名排查、命名、设置地名标志、信息采集等任务。东陂镇“有地无名”新增道路报送市府审批198条,设计与设置东陂特色地名标志共100条,在“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二维码上传共享公共服务设施137个,兴趣点197个。
6.婚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和落实好民法典离婚30天冷静期工作,有效降低了离婚登记率。2024年1-12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37对,离婚登记732对,补领结婚370对,补领离婚89对。
7.殡葬工作。2024年我市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惠民政策,免除丧属共129.581万元。2024年对殡仪馆12个项目实行降费,骨灰盒、礼厅租用、鲜花等常用项目降费比例达50%左右,取消加班费、拜祭费等不合理服务项目45个、调整合并项目7个,调整后预计一年将为连州市辖区群众减少丧葬费用支出约16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民政专项资金报账财政支付缓慢。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连州市颐养中心建设项目。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进度,配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市颐养中心施工建设,并配合相关资金申报和支出使用。
(二)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药安全、建筑安全、服务质量等监管。持续跟踪连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
(三)积极推动儿童福利各项政策落实,继续延伸并扩大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继续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帮扶救助服务。
(四)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总结提炼“乡村著名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组织镇(乡)滚动开展乡村地名排查,按照程序组织命名,不断增加乡村地名密度,规范地名标志设立和维护,促进乡村地名管理规范化。加强乡村品牌建设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加强殡葬整治力度,建章立制,确保整治成效。加强对殡仪领域行业内部的监督,加强对行业内部从业人员的管理,实现对从业人员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殡仪馆、大财岭、公墓等经营场所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明确各种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督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连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