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离婚时,很多人只知道只要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了就可以了,但是这样想是错的,因为即使是婚后,仍然有一部分财产是归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必然有一方要遭受损失,而且数额可能还会很大!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呢?共分为5种情形,分别说说。
1、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个很容易理解,比如男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或者车辆,这就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会进行分割,属于男方。
2、夫妻一方因为意外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这个可能有很多人就不知道,或者不清楚,这些医疗费和补助费只属于身体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婚姻法对受伤害一方的保护,保证其治疗费用以及以后的生活开销。所以,对于这类费用,在离婚时绝对不可以分割,只属于一方财产,受婚姻法保护!
3、赠与合同或者是遗嘱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对于80后、90后的年轻人来说非常重要!现在很多人可能还没意识到,但是已经有很多相关的案例出现。
以遗嘱为例,80后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所以其父母名下的房产最后肯定要归自己继承。那么如果父母想把房产只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而不是儿媳妇或者是女婿怎么办?在遗嘱中可以写明此房产只归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这套房产不予分割!
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这个好理解,比如女性穿的裙子、高跟鞋、衣服等,在离婚时只归女方。
5、其他情形。这种就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是确定是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时就不会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