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登记部分社会组织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拟注销公告后,我局决定对自成立后无开展活动、民办幼儿园停止办学、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没参加年检的连州市瑶安乡启明幼儿园等5个社会组织给予注销登记。
被注销的社会组织自登记机关下发本通知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注销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序号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原业务主管单位 |
1 |
连州市瑶安乡启明幼儿园 |
52441882675228943Y |
连州市教育局 |
序号 |
社会团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原业务主管单位 |
1 |
连州市家居、流通行业协会 |
52441882586369496N |
连州市工商联 |
2 |
连州市创业青年现代农业发展协会 |
5144188256459713X7 |
连州市供销社 |
3 |
连州市民族粤剧曲艺协会 |
51441882058589276E |
连州市文体旅游局 |
4 |
连州市东陂镇小水坪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
51441882084461874U |
连州市东陂镇政府 |
连州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