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州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5年8月28日,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连州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计要立足主责主业,聚力提升新时代审计工作质效,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贯通协同,有力推动审计成果高效运用,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评估、年度预算安排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等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及决议的通知》(连人常〔2025〕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截至2025年11月末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
连州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职责,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坚持治当下和管长远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堵塞管理漏洞,促进问题有效解决,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地,持续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共173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3.75亿元,涉及部门单位125个,乡镇12个。目前,从整改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存在问题均能积极、及时地开展整改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经统计,截至2025年11月末,《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3个问题,已落实整改127个,正在整改15个(已超整改期限),未到整改期限问题31个,整改率为89.44%,相关部门单位按审计要求上缴财政资金618.49万元、规范资金及账务管理金额36058.85万元,节约政府投资成本50.4万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一是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27075.63万元”的问题,连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新增支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07万元,29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已高于50%,仍有7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50%。二是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至预算单位,涉及金额25894.9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完成了所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分解下达。三是关于“有1个镇(乡)人民政府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9万元”的问题,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陂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2)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关于“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涉及金额556.29万元”的问题,连州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3月19日将366.82万元非税收入上缴至国库或市财政非税专户;余189.47万元未完成整改,连州市嘉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公司筹措资金后尽快完成整改。
(3)预算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一般债券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2363.8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支出1322.99万元,剩余1040.83万元未形成支出。二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滞留未拨付的专项资金866.6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拨付580万元,剩余286.67万元待拨付。三是关于“有15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培训费和会议费共计28.76万元;有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33.38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并承诺今后将强化预算管理,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1名在编职工在物业公司兼职取酬,涉及金额6.1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通过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等措施,规范职工从业行为。五是关于“市水利局4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涉及金额1265.47万元”的问题,连州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已完成整改,完善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六是关于“市水利局未按时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建设城市地下管网管廊改造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问题,市水利局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已达100%。
(4)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方面。一是关于“有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相关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及时公告和备案,涉及金额7752.8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流程管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关于“市教育局未对政府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工作,涉及金额509.9万元”的问题,连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已完成整改,已于2025年5月30日对相关采购项目进行了履约验收。三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国库库款管理不规范,2024年度部分月份的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倍数较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强化对库款运行情况的监测,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资金。四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228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已督促借款单位尽早归还财政借款。
(5)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关于“市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审核把关不严,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已要求相关单位重新报送对应的项目绩效自评资料,承诺今后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6)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单位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虚列支出”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专项债券资金已支付完毕。二是关于“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至少挪用专项债券资金49.66万”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已归垫被挪用的专项债券资金49.66万元。三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未严格履行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程序”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格履行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程序。四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对连州市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连州市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五是关于“有4个专项债券项目产生收入不足,未达预期绩效目标”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将多措并举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的运营管理,努力实现专项债券项目收支平衡。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关于“有20个一级预算单位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和会议费,涉及金额101.81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并承诺今后将编实编准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二是关于“有16个一级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涉及金额42.55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支出,避免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三是关于“有13个一级预算单位混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指标,涉及金额150.79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规范使用预算指标,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指标、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
(2)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镇(乡)人民政府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超范围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转至基本户使用,涉及金额24.37万元”的问题,东陂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规范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二是关于“有1个镇(乡)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增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各289.77万元”的问题,东陂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内部管控,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关于“有30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51.3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务卡制度落实到位。
(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镇(乡)人民政府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小轿车1辆”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已归还违规借用的车辆。二是关于“有20个一级预算单位租赁车辆费用较大,不符合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将加强对租赁车辆(公务用车)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租赁车辆频次,降低租赁车辆运行成本。三是关于“有3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不规范,‘一车一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按规定将加油卡绑定车牌号码,未使用的加油卡已注销。
3.连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保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有2家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涉及违规收费37.42万元”“有2家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重复或分解项目收费,涉及金额8.04万元”“有3家民营医疗机构违规串换医疗项目收费,涉及金额89.18万元”“有3家民营医疗机构虚假开展诊疗项目、病历无医疗服务记录(或少记录多收费),涉及违规收费107.1万元”“有3家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项目与《医疗项目内涵规定》不符,涉及违规收费24.32万元”的问题,所涉民营医疗机构均已完成整改,连州宁康医院有限公司已将违规多收的款项退回医保基金专户,连州市恒生医院有限公司、连州北山医院的违规收费已申请从医保结算渠道中抵扣。
(2)医疗器械使用监管方面。一是关于“有1家民营医疗机构部分年度未按规定对‘CR’‘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年度检查、检验”的问题,所涉民营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运行。二是关于“有1家民营医疗机构违规使用过期医疗设备”的问题,所涉民营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过期医疗设备已撤离。
4.连州市扩容提质拆迁工作小组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关于“违规普惠性发放‘乡镇补贴’19.67万元”的问题,连州市扩容提质拆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拆迁工作小组)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28人已退款173,220.00元;3人未退款,涉及金额23,440.00元。二是关于“违规支付私人车辆维修保养费、加油费4.89万元”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5人已退款32,898.00元;2人未退款,涉及金额16,050.00元。三是关于“未严格执行财政制度,部分政府其他收入和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涉及金额235.95万元”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将利息收入0.68万元上缴至连州市国库或市财政非税专户,剩余235.27万元未上缴。四是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5310.51万元”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0.38万元、固定资产损失0.86万元”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二是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2.18万元”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面。一是关于“未依法履职,违规签订13个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二是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正在整改,已与补偿对象进行商谈并发出书面催退通知书。三是关于“违规支付连州镇莲塘东路道路扩建项目被征收人公共建筑和杂物房补偿款”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表示将制定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确保征收补偿行为合法合规。四是关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房屋征收项目底数不清、数据不全、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等问题”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承诺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房屋征收项目台账和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4)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二是关于“有10台办公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市拆迁工作小组已完成整改,已卸载计算机的非正版软件。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完善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关于“有4个单位共385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涉及金额37929.29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关于“有2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任务分工。四是关于“有3个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力,涉及金额45.13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五是关于“市民政局未按规定配备市福利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连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未完成整改,现正在谋划事业人员招聘和调动事宜,同时鼓励连州市福利院(以下简称:市福利院)在职干部报考助理社工师资格。六是关于“有2个单位共计22台在用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卸载计算机非正版软件。
2.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或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归垫被挪用专项资金并调整了会计账目。二是关于“有1个单位滞留闲置专项资金902.03万元”的问题,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星子镇政府已将闲置扶贫资金262.43万元用于发展“光伏+建筑”、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低于50%的5个项目的639.6万元滞留专项资金,星子镇政府自2024年9月起已使用301.91万元,累计支出为633.8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66.61%。三是关于“有1个单位的181.51万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1个单位非税收入征管不力涉及金额362.87万元”的问题,连州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已于2025年8月12日将没收3家房地产企业的异地绿化保证金181.51万元上缴了国库或财政专户;星子镇政府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应收未收部分已收回46.08万元(欠227.3万元未收回)、应缴未缴部分已上缴17.55万元(不含新收回的46.08万元,欠51.57万元未上缴)、挪用非税收入部分已归垫2万元(欠18.37万元未归垫)。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提前支付合同款项3.3万元”的问题,连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五是关于“有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向4222名已故人员发放津补贴86.12万元、多发困难群众补贴0.53万元”的问题,市民政局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追回多发津补贴51.03万元,有18.69万元不需追退,剩余16.93万元仍在追缴中。六是关于“有1个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所属事业单位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涉及金额28.27万元”的问题,市民政局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补发被挪用特困人员零用钱74,271.56元,不再补发死亡或离院部分特困人员零用钱39,414.06元,已归垫被挪用专项资金102,534.73元,还有66,448.5元专项资金正在追回。七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1家企业拖欠的产业扶贫项目本金220.57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和企业协商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已收回本金96.86万元,剩余123.71万元未收回。
3.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单位违规使用编外车辆,支付编外车辆运行费用27.11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编外车辆已办理报废手续。二是关于“有1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2.28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已完善了相关公务接待手续。三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租赁车辆费用较大,不符合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租赁车辆频次、降低租赁车辆运行成本。四是关于“有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涉及不规范用车1363次”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登记及台账管理。
4.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78.41万元”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已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补登了固定资产账。二是关于“有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3775.44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调整会计账目,完善了相关支付手续。三是关于“有2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80.22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已追回超范围发放资金3.59万元;星子镇政府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追回资金14.06万元,剩余62.57万元尚未追回。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的工会超标准列支节日慰问费用2.1万元”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已追回超标准列支的节日慰问费2.1万元。五是关于“有1个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2.87万元”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已退还市福利院2.87万元。六是关于“有1个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开展执法行动,导致财政资金不必要的开支,涉及金额5.85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依法依规办理执法事项,严格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关于“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涉及金额81.98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八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2049.37万元划转至政府基本户”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内部财务监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零余额账户资金。
5.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一是关于“市民政局制度建设滞后,推进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缓慢”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关于“市民政局对连州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推进不力、推进三星级以上标准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已督促相关乡镇完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按要求规范配置养老服务评估小组成员,综合利用养老服务评估结果;连州市二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已达到100%。三是关于“市民政局落实‘长者饭堂’运营和监管牵头工作不到位,‘长者饭堂’运营效果不佳”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已实现全市12个乡镇“长者饭堂”的全覆盖;加强了全市“长者饭堂”食品的安全监管;积极探讨多元化运营方式,提升服务实效。四是关于“市自然资源局未按时完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处置闲置土地、补充耕地等2项工作任务”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2022、2023年上级下达的处置闲置土地任务已完成,相关土地已建成商品房并开售;2022年新增闲置土地已按期开发建设;2023年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施工并通过了验收;2024年的耕地恢复任务已固化,承诺将扎实做好2025年耕地恢复工作任务。五是关于“有1个单位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将严格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六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市民政局未建立我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制度”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3月7日制定了《连州市救助管理站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每年以此为评估考核标准,落实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七是关于“有3个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关于“市教育局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完成整改,完善了《连州市教育系统物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关于“有22所学校(园)共84个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涉及金额396.56万元”的问题,所涉学校(园)均已完成整改,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关于“有8所学校共17个采购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39.57万元”的问题,所涉学校均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承诺将加强监管,督促各校(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四是关于“有25所学校(园)共34个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不合规,涉及金额1784.33万元”的问题,所涉学校(园)均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园)今后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事宜,做好采购项目验收工作。五是关于“有2个单位共计46份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及时公告、另有13份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未按规定及时备案”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和连州市北山中学已自查自纠,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六是关于“有3所学校未落实经办采购人员与采购合同验收人员相互分离的规定”的问题,所涉学校均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已要求各校(园)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明确采购经办与验收环节的职责分工。七是关于“有1所学校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管不严,遗失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资料”的问题,所涉学校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已要求各校(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政府采购资料。
2.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9所学校(园)未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收支款项609.62万元进行会计核算”“有2所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会计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126.77万元”的问题,所涉学校均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表示将加强对各校(园)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关于“有19所学校(园)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的资产登记固定资产会计账,涉及金额1867.73万元”的问题,所涉学校(园)均已进行固定资产补录完成了整改,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学校(园)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方面。一是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问题,所涉医疗机构均已完成整改,清退了违规收取的款项。二是关于“有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及医用耗材进销存台账存在账账不符,导致重复收取医疗物品费用”的问题,所涉医疗机构均已完成整改,清退了违规收取的款项。
2.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未严肃财经纪律,存在坐支现金、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涉及金额512万元”的问题,所涉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现金管理。二是关于“现金清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库存现金短款10.3万元”的问题,所涉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8月19日将短款的10.3万元现金全额缴存医疗机构银行账户。三是关于“装修工程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所涉医疗机构于2025年1月9日补缴了相关税金,完成了整改。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连州市星子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未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2025年2月已与所辖21个村委(社区)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耕地保护工作正在推进。二是关于“耕地保护监管不到位,辖区内仍有7宗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正在对7宗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三是关于“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整治工作推进不力,2座矿山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正在督促2家企业做好矿山复绿工作。四是关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未有效遏制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制定了《星子镇2025年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工作方案》,承诺今后将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五是关于“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涉及面积22807.32亩”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复耕复种撂荒耕地面积2342.99亩,建立了撂荒耕地台账,持续推进撂荒耕地整改工作。六是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科学,项目建成后未得到利用”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合作,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发挥应有作用。七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八是关于“对拆旧复垦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拆旧复垦地块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正在实施4个未交易、7个已交易拆旧复垦项目的清理杂草、补种树苗工作,并督促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2)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取水管控不到位,影响水资源节约利用”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相关企业于2024年11月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办理了取水许可手续。二是关于“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池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星子镇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45个(覆盖145个自然村),并落实了管护责任。三是关于“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巡查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完成日常巡查4次,落实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巡查责任。
(3)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关于“有46项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金额740.23万元”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规定。二是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水体污染等”的问题,星子镇政府正在整改,已督促相关村委会进行清理,今后将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关于“未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辖区内16家畜禽养殖场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周边环境存在被污染风险”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四是关于“星子镇党委、星子镇政府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星子镇政府已完成整改。
2.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吴勇捷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关于“未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确权登记涉及3521宗、未颁发权属证书涉及39800宗”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完成确权登记87763宗(其中:已颁发权证58102宗、未颁发权证29661宗),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率为100%。二是关于“未严格落实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工作,涉及8个用地项目、耕地面积199.73亩”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拟在项目开发建设前,督促使用权人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工作。三是关于“未按时完成连州市2022年垦造水田计划任务”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13个垦造水田项目已全部完工,竣工面积约2726亩,正在分批次开展验收工作。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对部分矿山企业落实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等工作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1589.42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对已到期的矿山企业要求履行矿山修复义务;督促与未到期的矿山企业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三方监管协议,已有2家矿山企业签订了协议。二是关于“应收未收非税收入及滞纳金223.31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将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督促有关企业及时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并按原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三是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批而未供土地数据上报不准确,导致广东省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反映的连州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比连州市实际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多1312.88亩”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市自然资源局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批文数据治理工作、第二阶段供地数据库与批文数据治理以及分类清理两部分工作,目前正在汇总审核阶段,审核完成后将按照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再次核对、清理、认定清单及矢量数据。四是关于“未按规定编制相关土地储备计划,未能摸清连州市可收储土地资源的总体情况”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五是关于“未按规定编制连州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草案和连州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草案”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8月编制了《2024年连州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草案》《2025年连州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草案》。六是关于“未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奖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补充耕地项目奖补资金200万元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26日制定了《连州市耕地恢复奖补资金方案(试行)》。
(3)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关于“对部分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管不到位,4家已关闭矿山企业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对涉及的4家已关闭矿山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关于“履行土地资源管理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职责不到位,导致2347.92亩存量土地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处置2009年至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81亩,有170亩土地正在办理挂牌出让手续,另有约80.43亩用地可拟制划拨方案进行供地。三是关于“有2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不佳,涉及面积792亩”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已督促矿山企业进行补种及管护,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完成树木补种工作。四是关于“对存量违法用地整治查处不力,连州市仍有195宗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末,已整改违法用地32宗,整改面积76.88亩,其中耕地面积31.6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亩)。五是关于“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拟通过国土空间调整等方式逐步完成整改。
(六)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镇人民政府存在超标准、超额支付垦造水田项目租金及青苗补偿款90.57万元”的问题,所涉镇政府未完成整改,正在与相关企业协商相关事宜。二是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对耕地保护工作监督不到位,部分乡镇耕地存在‘非农化’问题,涉及面积119.21亩”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将通过完善手续、拆除非农设施、复耕等方式逐步完成整改。三是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对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监管不力,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部分垦造水田项目设施存在12处受损和管护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已完成整改。
2.拆旧复垦工作落实方面。关于“5个镇(乡)人民政府拆旧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涉及面积共348.05亩”的问题,所涉镇(乡)人民政府正在整改,九陂镇中岩村、红田村已整改完成;龙坪镇3个项目正在施工,西江镇6个项目已完成除草和清理杂物,西岸镇、大路边镇暂未整改。
3.监管工作落实方面。一是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对临时用地到期复垦工作监管不到位,2宗复垦地块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整改,2宗复垦地块的验收合格确认书已通过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二是关于“市自然资源局未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联动机制”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5日印发了《连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工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完成了整改。
(七)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方面。关于“有4个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个镇人民政府多计高标准农田面积84亩、2个镇共3个垦造水田项目的“浆砌石”工程多计工程造价51.1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4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已对连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工程建设、医疗采购进行了专项治理。二是关于“有3个项目存在违法分包行为,涉及金额114.31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3个项目均已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处理。三是关于“有1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按规定完成概算审核,有3个未完工项目未完成预算审核,有4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按规定完成预算审核”的问题,所涉单位均未完成整改,2025年9月28日,已取得连州市西岸镇中心卫生院新建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增资部分预算审核书;截至2025年11月末,连州市瑶安乡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连州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北湖医院修缮工程仍未完成预算审核,其余5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所涉单位正积极与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施工单位沟通,将尽快完成项目的概算、预算审核工作。四是关于“有8个项目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按图施工。五是关于“有2个项目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153.0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按规定缴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六是关于“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工人工资保证金专户、未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七是关于“有5个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所涉单位均未完成整改,正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八是关于“有7个项目已交付使用但未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问题,市教育局未完成整改,正在指导相关幼儿园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连州市人民医院、连州市中医院所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九是关于“有5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4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十是关于“有2个项目未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就竣工验收、有1个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不符合室内环境质量要求”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十一是关于“连州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之10个中心幼儿园和分园改造项目中有6个分园已闲置,未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完成整改,开展了闲置校舍盘活工作,制定了《连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舍资产盘活制度(试行)》。十二是关于“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农用地0.6亩”的问题,瑶安卫生院正在整改,已将0.31亩土地归还给相关村委会,相关村委会也退还了瑶安卫生院0.31亩的征地款10,870.77元,剩余0.29亩土地待用地指标调整后再进行整改。十三是关于“有2个单位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涉及金额892.8万元、有1个单位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90.9万元、有1个单位决策不科学造成损失浪费4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
3.工程建设程序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二是关于“有4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均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现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与承诺,并制定了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同时,连州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入手堵塞漏洞、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任务,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维护审计监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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