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件精神,推动连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市,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了《连州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州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
3.草案简要说明:方案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构成。方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奠定基础。
4.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项目意见反馈,邮箱地址为:lzstbg@163.com,或直接咨询我局,咨询电话0763-6318566,联系人:唐小颖。
附件:连州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连州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对未来我国文化建设做出了系统阐述,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任务更加明确。为推动连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清远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连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及可及性,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连州市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1650平方米,不断完善服务半径不低于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加均衡。坚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城乡协同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在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更加显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更加成熟,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更加活跃,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更加健全。
公共文化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更有效率。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更加丰富,多层级公共文化云平台、图书馆文化馆互联互通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更加便捷、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三、主要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坚持统筹建设,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美好文化生活新需求新期待。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下沉、共建共享,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旅游相融合,文化事业、产业相融合,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盘活公共文化资源存量,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1.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与国家、省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和监督评估机制,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2022年,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国家二级站或以上标准综合文化站。市文化馆、图书馆建成国家一级馆。促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到2024年,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完成100%达标率。择优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特级文化站。
2.深入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空间总体规划,并向城乡接合部和乡镇倾斜,补齐薄弱地区建设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能力。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加大对城镇化过程中新出现的居民聚集区、农民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将若干人口集中、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为覆盖周边乡镇(街道)的区域分中心,发挥辐射带动的示范作用。实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品牌”项目。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文化传承、互联网、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利用不超过1%的面积为群众提供简餐饮品、文创产品等配套服务。开展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文化+”探索,拓展新型阅读空间、旅游服务、电商服务、乡村微型博物馆、乡村文化展览馆等功能,实现多种业态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助力乡村振兴。
3.保护和利用红色革命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加强革命文物史料的挖掘研究和阐释传播,推进革命文物资源开放共享。实施革命文物修缮、修复工程,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有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连州片区)、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燕喜文化园研学基地、大云洞历史文化研学基地项目建设。加强少数民族与红色讲解员队伍建设,深入挖掘三水、瑶安乡红色革命文化资源,策划推出以建党建国、民族特色等主题的系列精品展览,发展红色旅游和民族旅游,打造提升几条红色和民族特色旅游精品线路。
4.加强乡村文化扶持力度。全面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总馆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服务支撑能力,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与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合作,鼓励探索建立共享型、垂直一体化的总分馆模式,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持续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文化机构设立分馆或服务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常年举办公益性文化艺术讲座、展演、展览、展示和培训等免费开放活动。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挖掘乡土底蕴,传承乡村文脉,推进“艺术乡村”建设。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实施城乡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活跃乡村业余文化组织,培育乡村文艺骨干,繁荣乡村文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送戏下乡”“艺培工程”“戏曲进乡村”“文艺惠民千村行活动”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把文艺演出、文艺辅导培训、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送到百姓身边。
5.深化乡村文化治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依托文化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质效,夯实乡村思想文化根基,推动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公序良俗,筑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基石。充分发挥群众内生动力,探索成立乡村文化理事会,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参与创造先进文化,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孕育乡村新风尚。结合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推动乡村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观、文化长廊、宣传栏等,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农民群众思想中。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阵地作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开展培训活动、广场舞、合唱团、乡村村晚、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节庆等活动,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引导乡村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力推动乡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提升文化艺术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1.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针对不同群体文化需求,聚焦供需矛盾,定制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文化产品,提供个性化、增值化的文化服务。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完善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的公共文化设施。积极适应老龄化发展趋势,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数字技能和文化艺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让老人享有更优质的文化生活。2023年,市图书馆设立一个妇女读书专栏 (专柜),提供面向妇女的文化产品、服务和活动;2024年,打造开放一处老年人阅览区;2025年,实现连州市常住人口人均藏书量1.5册。面向残障群体,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政策,积极做好延时、错时和流动服务,完善保障机制,确保高质量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服务、实践和指导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能力,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积极通过与社会力量合作、公益众筹等方式,面向不同文化社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开展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博物馆藏品档案信息标准化建设和文物资源开放,推动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鼓励博物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提升博物馆服务效能。
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铸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展示时代风貌的文艺精品,把民俗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精华文化作为我市品牌培育的源泉。积极开展公共图书馆优秀阅读品牌、文化馆(站)优秀艺术品牌推广,做强我市“晓霞姐姐讲故事”、二十四节气国学礼堂、融合时代与生活的非遗创新表演等文化品牌,以及面向不同年龄段群体的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历史展览与讲座等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鼓励“走出去”,探索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等文化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文化团体盘活文化资源,提炼开发文化IP,开发文创产品,搭建文创产品展示和营销平台,加强文创产品体系建设。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点,对乡镇文化设施运维质量开展评比评选,择优表彰,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加强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理论研究。遴选和表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和优秀案例。
3.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开放共享理念,推动融合创新,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生态。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文化活动、品牌创建等,形成发展合力,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支持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计和供给。鼓励帮扶单位、企业与公共文化机构“结对子、种文化”共同推动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和教育融合路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的常态化机制,完善与中小学的双向融合机制,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和艺术普及活动。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秉持文化赋能产业、文化赋能旅游的方针,充分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利用革命文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华南教育研学基地等红色文化资源,各村节日节庆仪式等民俗资源,非遗、文创资源等,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将连州文化特色元素展示在文旅服务点和旅游商品,包装到旅游宣传和线路设计。在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镇村和南粤古驿道沿线,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融合发展,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模式,形成具有地区优势的演艺娱乐、展示展览、沉浸式体验为主体的文旅产业,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4.培育建设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立足城乡特点,以人为本,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对公共文化空间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加强功能融合,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提高综合效益。鼓励在市商业区、老旧小区、老旧厂区,以及乡村的文化广场、文化礼堂、非遗传习场所等区域,引入社会力量,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饮等服务的“粤书吧”“爱阅书吧”“文艺创客空间”“乡村微博馆”等新型文化业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充分发挥全民阅读主阵地作用,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岭南文化和红色文化等主题阅读内容的引领,结合世界阅读日、读书节、读书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阅读活动。创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图书馆环境和功能,依托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延伸服务触角,营造群众日常可享的高品质文化空间,建设有温度的文化社交中心。
5.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对我市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保护和传播,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承发展。图书馆建立地方文献协调库,做好地方文献协调、收集、保存等相关工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挖掘、整理,积极推动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做好我市非遗名录建档立卡、数据管理、宣传和传播。
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展馆、传习所(传习中心)和“民间艺术之乡”的建设,做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布袋木狮舞传承培训基地,拓展体验参观功能,与旅游业对接推向市场。扶持建立瑶族高台小长鼓舞、舞马鹿、沙坊切粉等非遗工坊或传承体验中心(站、室)等。鼓励各乡镇将当地特色民俗和非遗活动请进基层学校,推动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支持传承人参与教学,加强非遗师资培养,着力打造我市“非遗进校园”文化品牌,树立非遗民俗进校园“连州样板”。每年安排非遗展演和研习进校园至少五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开发非遗文创产品,采取产业化发展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业中来,推动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鼓励积极举办进景区展演、体验非遗工坊、非遗技能竞赛、开展各级非遗对外交流展示展演等活动,实行传承非遗技艺奖励和补助等支持措施,鼓励举办特色民俗节庆活动、传统节日活动、乡村戏曲节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多渠道助力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三)繁荣群众文艺
1.广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提高质量作为群众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推动各门类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继续办好“文化直通车”、广场舞大赛、“同饮一江水·北江歌手大赛”“乡村村晚”、我们的节日、送戏下乡、传统民俗文艺系列展示等特色鲜明、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每年组织戏曲进农村活动12场以上,文化直通车60场以上。创新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鼓励文艺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注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城乡群众文化品牌。
2.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加强现代文化馆建设,充分发挥文化馆在繁荣群众文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文艺创作生产与传播,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艺术需求为导向,推进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和活动普及,把文化馆(站)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
各级文化馆(站)要将全民艺术普及作为免费开放的重要内容,常年举办公益性文化艺术讲座、展演、展览、展示和培训活动。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推动文化馆将空间提供给文化爱好者和社会组织,为群众和社团自发举办文化活动提供展示交流平台。进一步壮大文化馆馆办文艺团队,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骨干。加大对广场舞、合唱、乡村村晚等群众自发性文艺团队的扶持引导,在歌舞编排、骨干培训、器材配备上提供保障,鼓励开展本土化的群众文艺创作活动。
培育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人,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文化馆为主导,联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组建全民艺术普及联盟,形成全民艺术普及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推广平台,增强社会影响力。推动乡村艺术普及,发挥综合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阵地作用,结合民情、民风、民俗,策划实施民间艺术普及活动,激发乡村文化活力。
3.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骨干。凝结地方特质,收集多方智囊智慧,集中文化团队力量,挖掘选拔一批有热情、有才华的优秀文艺人才,铸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展示时代风貌的文艺精品,对文化领域的贡献人才和杰出作品予以褒奖。加强艺术培训,在歌舞编排、骨干培训、器材配备上提供服务保障,吸纳培养优秀群众文艺人才,进一步壮大文化馆馆办文艺团队,打造一个扎根基层、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团队。
4.完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建立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展示平台。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向基层倾斜,为镇村每年送文艺演出,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开展一场包含戏曲节目的文化惠民演出。积极培育发展群众文艺团队,以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形式调动民间文艺团队、群众文艺团体、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等社会文艺演出团体的积极性,用好民间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这一生力军开展文艺惠民活动,加大对乡村村晚、广场舞、戏曲等群众自发性文艺团队的扶持引导,繁荣群众文化,以文化人。
(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1.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公布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目录,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府购买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所需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审核,列入财政预算。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项目、产品、服务等多方面合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更加多元,服务机制更加灵活。
2.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管理规范的文化类社会组织。探索基层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存在人员缺乏等困难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场馆,可根据实际,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以及购买服务人员的形式,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3.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灵活高效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上级开发的志愿者管理机制,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托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形成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实施城乡文化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城乡志愿服务人员的交流互动和共同提升,支持文化馆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优秀文艺作品惠民巡演活动。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人员、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艺术爱好者、学生等群体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投身于乡村文化振兴中去,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实现市级、乡镇、行政村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文化服务队100%全覆盖,全市培养成立177个文化志愿服务队。
(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的智慧图书馆统一平台建设,努力建立覆盖全市的图书馆智慧服务和管理架构,实现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点三个层级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统筹协调发展的智慧图书馆公共服务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云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订单式”“菜单式”“预约式”服务机制。加强图书馆古籍保护数字化建设,建立古籍数字资源库,促进古籍数字资源便捷使用和开放共享。加强本地特色数字资源建设,以数字化、影像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微视频、艺术慕课等数字资源建设力度,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高历史、人文、科学价值的数字资源,加强公共文化“沉浸式”“互动式”体验服务。探索依托小程序、公众号、短视频等社会化平台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鼓励“互联网+群众文化活动”,培育“云上乡村村晚”等数字文化服务品牌。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与数字文化企业对接合作,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开展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创新案例评选、推广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民生工程,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我市公共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文化建设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与经济建设同考核同奖惩。乡镇政府、宣传、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合力。
2.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市、镇政府要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按省、市制定的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公共文化建设和运行。从2022年至2025年,市、镇两级财政分别设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分别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建设、服务效能提升、城乡公共文化协同发展、文旅融合发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推广、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艺创作演出、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化志愿服务等等,并视财力情况加大扶持力度。各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严格遵循文化资金专项专用准则,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责任,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公共文化发展基金,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二是把市、镇、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考核机制与奖补档次挂钩,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形成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抓手。
3.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严格实行专人专职专用,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依规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或服务人员。制定文化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创造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环境,引进一批文化人才,造就一批文化名人。加快推进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打造公共文化服务高素质人才队伍。
附件:连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附件
连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备注:征求意见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中共连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