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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卫生系统创建平安医院2016年工作总结


来源:连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时间:2017-01-11 11:02:2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今年我局按照“平安医院”创建的要求,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制度实施细则,检查验收为主要措施;以狠抓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行风建设和加强全系统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力量为入点;以质量、安全、服务、收费为重点;以和谐医患系和着力解决看病就医难问题为主要目的;深入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环境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为了进一步抓好卫生系统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和深化卫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我局与各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切实落实创建平安医院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各自的安全责任。各医疗单位均成立医疗纠纷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把工作具体分解到科室、岗位、人员,为及时排查医院内部医患矛盾、安全隐患,防止事态升级等综合治安防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明确了应急防控工作职责。 2、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把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及行业作风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创建“平安医院”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舆论宣传为先导,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和组织职工学习创建“平安医院”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抓好创建“平安医院”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人人参与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3、我们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着重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设立医患纠纷处置机构,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交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今年以来,我局妥善调处了“廖英俊医疗纠纷案”、“李露医疗纠纷案”和“吴礼强医疗纠纷”等3例医疗纠纷,维护了卫生系统的稳定。

  4、 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并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值班巡逻、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责任制、消防责任制,层层做好措施落实,不断强化自查的意识,尤其对重点部门(药房、药库、财务室、高压灭菌室等) 采取定期检查,做到排查隐患,防患与未然,实现确保安全无事故目标。

  4、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好良好的服务理念和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的建设,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做到服务形式多样化和规范化,服务流程合理、便捷,医疗收费合理、透明,并持续改进。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医患的和谐关系,不断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5、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对政治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意外伤亡事件和不可预测的事件等;制订相应的预案,并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医院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畅通与病人的沟通渠道,及时协调和处理好病人的投诉工作,及时把医患关系处理在萌芽状态。

  6、齐抓共管,群防群治。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单位、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市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半年来,各医疗机构无发生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件,无食品中毒事件,无严重医疗差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事件,无工作人员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职工未有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维护了医疗系统和地方的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平安医院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目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尚不够健全。下一步要在加大信息沟通力度,逐步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

  2、部分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对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是十分充分。下一步要加大宣传,结合医院管理,加大对医院的考核力度,使平安医院建设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我局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分工作还缺乏一定的深度,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细化工作,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连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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