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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970U/2022-0026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1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连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
协保机构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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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连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
协保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意见》精神,为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协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依法成立的公益二类及以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二、协保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组建镇级协保站、村级协保服务点,按有关要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协办体系;

  2.协调乡镇相关涉农部门,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工作;

  4.负责镇村协保人员的聘请、培训和管理工作;

  5.接受保险机构委托,协助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定损、咨询等相关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三、协保工作经费

  协保机构无财政资金补助,自行与承保机构公平协商明确协保费用,具体按照《广东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协保机构工作任务的主体在2022年12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详见附件)装订一式5份交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欧阳星,联系电话:6639099。

  (二)组织评审。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评审结果报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连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机构。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

  (四)年度考核。实行每年考核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组对协保机构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农业农村局重新遴选承接主体。

    

  附件:连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机构申报书.docx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