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不动产【2023】6号
为了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有效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市的实际,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定二手房“带押过户”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还未还清房贷、抵押未解除,同时买方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卖方原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房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实施范围
连州市全市二手房。
三、实施的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
四、具体要求
(一)、业务流程:由银行方出具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转让申请书,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资料,三方(四方)共同到连州市聚源大厦一楼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收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6.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7.银行同意在押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承诺书(原银行出)
8.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权证无须提供)(原件)
9.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须提供)
10.卖方出售已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家庭成员(卖方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11. 申请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凭证(原件)。
12.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联合各金融机构及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操作规程,提高登记效率。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