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维护农村饮水工程良好运行,根据《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19〕32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连州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制度》。
并于2020年5月9日至6月15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来人、来信或书面形式的意见。
连州市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
为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维护农村饮水工程良好运行,根据《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19〕32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连州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制度》。
并于2020年5月9日至6月15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来人、来信或书面形式的意见。
连州市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