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结果的公示
来源:连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7:50: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结合连州实际起草完成《连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对公开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电话等形式的意见。
2023年11月30日
连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