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252号)《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清民救〔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8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现将《连州市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2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来函请寄:连州市爱民路23号连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收。(邮编:513400)
2.电子邮件:lzmzj_jzjjg@163.com
3.电话或传真:0763-6637602,6617086(传真)
附件:连州市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连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