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创新造林机制开展先造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粤林函〔2018〕448号)的通知精神,安排我市作为试点单位,2019年森林碳汇造林项目采取先造后补的方式实施。为顺利地开展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由连州市林业局草拟了《连州市森林碳汇工程造林先造后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来函请寄: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林业局收。(邮编:513400)
2.电子邮件:lzslyj6627041@163.com
3.电话或传真:0763-6627041
附件:连州市森林碳汇工程造林先造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连州市林业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