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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范围是哪些?


来源: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09:39:3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范围是:

  1.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 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 在定点医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7.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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