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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可以报销吗?


来源: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5-13 11:18:2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我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如已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可按异地住院的比例进行报销,免收起付标准。若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则可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年度支付限额600元,同时暂停参保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及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一致。

  如有需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进入“我要办事”-“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前往市医保中心经办大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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