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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环保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需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7-15 1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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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后方可使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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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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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
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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