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问答(常见问题) > 住房环保

对公示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应如何提出异议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3-15 08:48: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答: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连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异议,连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可批准申请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布,按批准的方式进行保障。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