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属于危险废物,被列入2021版危险废物名录库,废机油具有毒性和易燃性这两种危险特性,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根据202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br/>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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