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LZ2021011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连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连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清远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能力,保障老年人享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体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连州市户籍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外地户籍持有连州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老年人。
二、免费线路
连州市市区内公交线路。
三、实施办法
通过刷卡方式实现免费乘坐,即老年人可以刷加载有老年人身份识别功能的实名制清远市民卡(下文简称“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区内公交车。
四、财政补贴
因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实际刷卡的电子记录数据结算。公交票价2元/人次,老年人刷卡按8折1.6元/人次结算(含清远市民卡公司2.5%服务管理费补助),按年清算拨付。清远市民卡公司提供老年人刷卡乘车年度电子记录数据,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汇总后制定资金补助方案,提交市政府申请补助资金,市财政局根据政府批示划拨补助资金。
五、职能分工
(一)连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公交企业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收集审核补贴申报数据,制定资金补贴方案。
(二)连州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补助经费,将公交补贴资金和服务管理费分别划转公交企业、清远市民卡公司。
(三)连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做好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政策宣传和引导。
(四)清远市民卡有限公司负责做好老年人优待卡的制作、发放、动态管理工作,负责软硬件系统维护、数据采集及运营服务工作。在运营工作中确保采集数据准确并及时将数据反馈相关部门。
(五)公交企业负责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政策,为老年人免费乘车提供便利条件。
六、有关管理规定
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政策仅限持卡人本人享受,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老年人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刷卡。驾驶员有权查验,如经查实他人冒用的,将持卡人记录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半年优待资格,发现两次及以上取消持卡人一年优待资格。
公交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客运服务规程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政策的老年人提供良好服务。对拒载和有意刁难、服务态度恶劣的从业人员,从严处理。严禁在乘车刷卡过程中用不法手段提高乘车免费卡刷卡次数,由清远市民卡公司协助监控,发现恶意虚假刷卡要及时反馈,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造成套取国家资金行为的,将视情节对驾驶员及公交企业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实施方议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