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规范性文件

关于继续实施《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告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28 10:38:0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QYLZ2023006

关于继续实施《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告


连府〔2023〕36号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俗需求,经十六届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府〔2021〕2号),《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府〔2022〕51号)停止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府〔2021〕2号).wps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关于继续实施《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图解读:关于继续实施《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告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