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连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24 10:30: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QYLZ2026003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连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府办〔2026〕1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连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实施意见》(连府办〔2010〕85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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