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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2019年烟叶生产考核指标的方案》的解读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8 17:12:5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连州市烤烟生产工作,积极推进我市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连州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2019年烟叶交售的实际情况,现依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连州市2019年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中的对种烟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及烟农的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结合2019年烟叶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特制定《关于降低2019年烟叶生产考核指标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和“狠抓基础、稳中求进、有效增长、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抓好技术落实,合理调整布局,注重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效益,促进我市烟叶生产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背景

2019年烟叶生产在旺长、成熟期分别遭受了“4.25”冰雹及“6.12”水灾自然灾害,特别是“6.12”水灾涉及面广,烟叶受灾面积达1334亩,部分烟农的烟叶损失严重,受灾农户中有23户烟叶交售任务未达到95%。需对连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连州市2019年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中有关对种烟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及烟农的考核指标及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弥补烟农在烟叶种植上的一些亏损,不至于因种烟而致贫。

三、编制过程

《关于降低2019年烟叶生产考核指标的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征求星子、大路边、丰阳、保安4个种烟镇和连州市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7个职能单位意见。

四、工作目标

依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连州市2019年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中的对种烟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及烟农的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调整如下:

(一)对种烟镇政府的奖励,调整为:完成烟叶任务量在95%(含)以上,按每担29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含)以上,95%以下的,按每担28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以下的,按每担27元奖励。

(二)对种烟村委会的奖励标准调整为:所辖区域烟农交售烟叶任务量在98%(含)以上,按每担4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在95%(含)以上,98%以下的,按每担3.5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含)以上,95%以下的,按每担3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以下的,按每担2.5元奖励。

(三)对村民小组的奖励标准调整为:所辖区域烟农交售烟叶任务量在98%(含)以上,按每担5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在95%(含)以上,98%以下的,按每担4.5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含)以上,95%以下的,按每担4元奖励;完成烟叶任务量90%以下的,按每担3.5元奖励。

(四)对烟农交售烟叶的奖励政策调整为:根据交售实际计算奖励金的办法,即实行多交多奖,少交少奖的办法,按照每交售一斤上等烟叶奖励0.50元,每交售一斤中等烟叶奖励0.30元的办法进行计算奖励款。

五、主要内容

《关于降低2019年烟叶生产考核指标的方案》是依据连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连州市2019年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中的烟叶收购完成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奖罚办法进行调整,主要包括种烟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及烟农的考核指标的调整。其它指标和奖惩办法仍按连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连州市2019年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保持不变。




广东省连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2月28日


关于印发《关于降低2019年烟叶生产考核指标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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