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46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清府办〔2017〕67号)精神,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市卫生计生局牵头编制了《连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
一、编制背景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为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到2035年遏制结核病流行”目标,结合本市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要求,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和市政府意见,编制《连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以指导本市“十三五”期间结核病防治工作,巩固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模式,提高防治能力,维护市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过程
对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市卫生计生局会同市慢性病防治院研究拟定了《连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草案),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多轮意见征询、修改完善,形成《连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连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包括规划目标,防治措施,保障措施和监督与评估等4个部分。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结核病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机构(包括慢性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结核病定点诊疗职责的综合医疗机构,下同)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结核病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痰培养检测及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将结核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水平”目标,进一步优化本市结核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三位一体”综合防治管理模式,重点推进十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结核病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巩固完善本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模式,整合资源,提升结核病定点医院服务能力。二是改进发现策略,加大发现力度。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三是规范诊疗行为,增强治疗效果。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规范治疗。四是创新健康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切实开展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五是控制诊疗费用,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结核病患者得到相应治疗和救助。六是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降低传播风险。强化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学校、流动人口和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结核病防控。七是保障抗结合药品供应,规范使用管理。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九是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病意识。十是加强结核病项目科研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二是加强经费保障。
(四)监督与评估
制订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引入第三方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